近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11则关于飞行检查后责令停产整改的通告。11家械企因存在严重缺陷等问题,被停产整改。
11则通告中指出,检查发现广州市健桥惠泽有限公司、广东华衣云商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哲霖制衣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被责令暂停生产进行整改。详细信息请见下文。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圳市惟拓力医疗电子有限公司停止生产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9
粤药监械业〔2021〕295号
深圳市惟拓力医疗电子有限公司:
按照《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器械生产飞行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食药监办械安〔2015〕512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对你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你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可能影响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4个指导原则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5〕218号)等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现通知你企业停止生产活动,向省、市级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落实,评估产品安全风险,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召回相关产品。
监督整改工作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全部缺陷项目整改完成后,需要恢复生产,应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恢复生产申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跟踪检查符合要求,上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特此通知。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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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智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停止生产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9
粤药监械业〔2021〕297号
广东智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器械生产飞行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食药监办械安〔2015〕512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对你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你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可能影响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4个指导原则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5〕218号)等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现通知你企业停止生产活动,向省、市级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落实,评估产品安全风险,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召回相关产品。
监督整改工作由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全部缺陷项目整改完成后,需要恢复生产,应向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恢复生产申请。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跟踪检查符合要求,上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特此通知。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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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佛山市特丽侬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停止生产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9
粤药监械业〔2021〕294号
佛山市特丽侬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按照《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器械生产飞行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食药监办械安〔2015〕512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对你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你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可能影响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4个指导原则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5〕218号)等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现通知你企业停止生产活动,向省、市级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落实,评估产品安全风险,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召回相关产品。
监督整改工作由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全部缺陷项目整改完成后,需要恢复生产,应向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恢复生产申请。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跟踪检查符合要求,上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特此通知。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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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东莞市协和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停止生产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9
粤药监械业〔2021〕293号
东莞市协和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按照《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器械生产飞行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食药监办械安〔2015〕512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对你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你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可能影响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4个指导原则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5〕218号)等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现通知你企业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向省、市级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落实,评估产品安全风险,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召回相关产品。
监督整改工作由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全部缺陷项目整改完成后,需要恢复生产,应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恢复生产申请。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跟踪检查符合要求,上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特此通知。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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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圳市科仪科技有限公司停止生产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9
粤药监械业〔2021〕296号
深圳市科仪科技有限公司:
按照《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器械生产飞行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食药监办械安〔2015〕512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对你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你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可能影响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4个指导原则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5〕218号)等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现通知你企业停止生产活动,向省、市级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落实,评估产品安全风险,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召回相关产品。
监督整改工作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全部缺陷项目整改完成后,需要恢复生产,应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恢复生产申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跟踪检查符合要求,上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特此通知。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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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广州贝奥吉因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停止生产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9
粤药监械业〔2021〕288号
广州贝奥吉因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器械生产飞行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食药监办械安〔2015〕512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对你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你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可能影响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4个指导原则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5〕218号)等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现通知你企业停止生产活动,向省、市级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落实,评估产品安全风险,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召回相关产品。
监督整改工作由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全部缺陷项目整改完成后,需要恢复生产,应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恢复生产申请。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跟踪检查符合要求,上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特此通知。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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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创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停止生产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9
粤药监械业〔2021〕286号
创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按照《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器械生产飞行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食药监办械安〔2015〕512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对你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你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可能影响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4个指导原则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5〕218号)等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现通知你企业停止生产活动,向省、市级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落实,评估产品安全风险,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召回相关产品。
监督整改工作由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全部缺陷项目整改完成后,需要恢复生产,应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恢复生产申请。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跟踪检查符合要求,上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特此通知。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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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广州纬和服饰有限公司停止生产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9
粤药监械业〔2021〕287号
广州纬和服饰有限公司:
按照《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器械生产飞行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食药监办械安〔2015〕512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对你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你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可能影响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4个指导原则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5〕218号)等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现通知你企业停止生产活动,向省、市级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落实,评估产品安全风险,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召回相关产品。
监督整改工作由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全部缺陷项目整改完成后,需要恢复生产,应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恢复生产申请。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跟踪检查符合要求,上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特此通知。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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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广州哲霖制衣有限公司停止生产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9
粤药监械业〔2021〕284号
广州哲霖制衣有限公司:
按照《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器械生产飞行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食药监办械安〔2015〕512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对你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你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可能影响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4个指导原则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5〕218号)等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现通知你企业停止生产活动,向省、市级监管部门报告,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落实,评估产品安全风险,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召回相关产品。
监督整改工作由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全部缺陷项目整改完成后,需要恢复生产,应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恢复生产申请。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跟踪检查符合要求,上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特此通知。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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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华衣云商科技有限公司停止生产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9
粤药监械业〔2021〕289号
广东华衣云商科技有限公司:
按照《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器械生产飞行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食药监办械安〔2015〕512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对你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你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可能影响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4个指导原则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5〕218号)等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现通知你企业停止生产活动,向省、市级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落实,评估产品安全风险,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召回相关产品。
监督整改工作由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全部缺陷项目整改完成后,需要恢复生产,应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恢复生产申请。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跟踪检查符合要求,上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特此通知。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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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广州市健桥惠泽有限公司停止生产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9
粤药监械业〔2021〕285号
广州市健桥惠泽有限公司:
按照《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器械生产飞行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食药监办械安〔2015〕512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对你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你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可能影响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4个指导原则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5〕218号)等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现通知你企业停止生产活动,向省、市级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落实,评估产品安全风险,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召回相关产品。
监督整改工作由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全部缺陷项目整改完成后,需要恢复生产,应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恢复生产申请。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跟踪检查符合要求,上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特此通知。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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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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